8.5.14

愛上一匹野馬,可我的家裡沒有草原。

說過很多遍了,從小到大,一直以來的理想型是憂鬱才子,最好是愛穿襯衫,捲起袖子會露出線條俐落的腕骨,手指白晢修長,指間夾著煙時會有好看的角度,清瘦乾淨的氣質,聞起來像冬天的空氣,這種存在在小清新愛情小說的男主角就是我的茶。

現在發現會令我飛蛾撲火整個人不顧一切地燃燒起來的是完全相反的類型。愛冒險,太陽曬出來的小麥色皮膚,愛笑,不需要高雅品味不需要詩書自華的才氣,只需要興沖沖地全心活著,愛山愛水,不懂康德不懂葉芝沒關係,但知道在里斯本有一家七彎八拐才走得到的好吃小吃店,聞起來像沙漠般乾燥。

想像總是美好的,可能會覺得自己就是這匹野馬最後的歸處,結果我不過是喂過他喝幾口水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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